月薪換算日薪
關於月薪換算我一直搞不懂
以五月為例,正職月薪24000元,週休二日,10號開始轉正職
24000/30=800元(勞基法固定以30日計算)
日薪為800元
10日後會遇到四天休假,實際上班天數是16天,雇主以打卡單16天計薪,所以薪水為800*16=12800元
如果休假那幾天不算薪水,這樣回推一個月800*22(休六天)=17600元
這樣不是很奇怪嗎?這樣回推一個月根本不到24000元
想請問各位大大實際到底該怎麼算呢?以上述為例子,實際該領多少錢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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