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個月薪水轉帳,第二個月離職才說要發現金?
公司說10號發薪資,5月10日星期六不確定會不會延期,所以9日星期五下午詢問什麼時候會入帳。
一直到10號早上6點多才發訊息叫我11點多到店內領薪資,但是我中午起床才看到,一部分加上我有事情也不方便過去拿,所以我說之前是用轉帳的方式,這次也麻煩用轉帳的方式給我,薪資明細可以用拍照方式傳給我,公司主管就已讀不回覆了
一直到現在5月12日凌晨3點為止都還沒有收到回覆
想問這樣更改方式是合法的嗎?
這邊補充說明,因為公司沒有幫我保勞健保,已經上報勞工局,目前也不太想有太多的接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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